新国标新在哪里
一、新国标中进一步完善了评价空气净化器的2类基本技术指标。
1、“洁净空气量”(CADR)。洁净空气量是衡量空气净化器性能的一个重要指标。这一数值是指空气净化器“在额定状态和规定的测试条件下,提供洁净空气量的能力”,也就是针对目标污染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净化能力。
现状:市场上不少空气净化器存在CADR虚标的问题。
国家标准:CADR值必须在型号中体现。按照意见稿的要求,空气净化器的型号将有9位组成,例如KJ600A01B,前两位是固定的“KJ”,是空净的拼音首字母,接下来就是CADR值600则代表600立方米/小时,一目了然,A01代表A系列第1款,B代表第二次改进,因此消费者在选购空气净化器时仅从型号就能看出CADR值了。
2、“累计净化量”,指空气净化器连续工作过程中,“洁净空气量”(CADR)衰减至初始值的一半时,累计去除的目标污染物的总量。说白了就是空气净化器的寿命。
以上两个指标从净化能力和使用寿命两个角度对空气净化器的性能做出了评价。
二、新国标进一步规范了产品标注方法,便于消费者选购。
新版标准拟以“洁净空气量”(CADR)作为产品标注的核心指标,增加了易于消费者选购的“适用面积”、“使用寿命”等参数说明或推导算法,还规范了产品标志标注中应说明的其他信息,如产品使用、滤材更换(清洗)、日常维护等。
三、新国标中进一步提高了空气净化器的噪声、能效等级等指标。
四、进一步完善了空气净化器去除各类目标污染物净化能力的实验方法,其中包括针对颗粒物、甲醛的累计净化量的测试方法。
我们经常会看到很多空气净化器的广告中称:99.9%去除甲醛、99.9%去除PM2.5等字样借以吸引消费者。然而其测试方法、特定环境却几乎没有提及,可以说钻了现行标准不够完善的空子,在新国标的规定上想钻这种空子就不这么容易了。
新国标对空气净化器去除各类目标污染物的净化能力完善了实验方法,包括针对颗粒物、甲醛的“累计净化量”的测试方法,也就是空气净化器的净化寿命实验;针对甲醛的净化能力测试和重复性评价,尽可能客观公允地评价出产品去除甲醛的真实能力。此外,本标准还把空气净化器去除的目标污染物明确定义为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微生物三类,同时增加了“适用面积”、“使用寿命”等参数,规范滤材更换(清洗)等信息,便于消费者选购。